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在2019-2020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完善共青团育人职能,使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的能力建设,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继承“五四”光荣传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全面发展。学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2020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及其所属团支部;学校注册在籍、全日制就读的团员。
二、评选项目
(一)集体奖项:
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个人奖项:
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特色之星。
三、评选截止时间
1.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分团委上报校团委截止日期:2020年4月23日12:00;
(1)个人上报二级学院分团委截止日期:2020年4月13日12:00;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的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充分认识到评选工作的重要性,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比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查,做到宁缺勿滥,并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并接受其监督。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应主动争取二级学院党组织的支持,将评选开展情况及结果及时向二级学院党组织汇报。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过程育人的重要意义,在选树典型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对先进典型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努力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成为榜样的意识,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五、关于表彰
(一)表彰方式:
被评选出的学生会在“学校2019-2020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进行统一表彰奖励。校团委将组织部分“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分团委”获得者进行典型经验的分享交流。
六、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由各学院分团委组织各团支部召开专题团组织生活会,将评选通知传达至每位团员;各项申报表格报至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初审后报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核,并经过公示3-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上报时附公示情况及回执一份;
(二)2019-2020学年包括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三)个人奖项中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均不可重复参选,但可依据申报者具体情况与优秀志愿者、特色之星叠加参选。
七、相关说明
2.“特色之星”需附相关比赛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资质的证明;
3.所有项目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规范填写,加盖有效公章;
4.推荐评优汇总表(附件8)由二级学院汇总填写,并加盖二级学院分团委公章,将电子版发送至团委
邮箱sicfltuanwei@163.com;
5.参评集体和个人需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并上交相关材料,于指定截止时间报送至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成绩单证明可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核对后自行打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即可。
八、名额分配
学院名称 | 参评 团成员 | 参评 团支部数 | 优秀 共青团员 | 优秀 团学干部 | 共青团 标兵 | 五四红旗 团支部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1690 | 50 | 101 | 51 | 1 | 8 |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 1279 | 45 | 77 | 38 | 1 | 7 |
商学院 | 1130 | 36 | 68 | 34 | 1 | 5 |
创意设计学院 | 499 | 21 | 30 | 15 | 1 | 3 |
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学院 | 544 | 23 | 33 | 16 | 1 | 3 |
新媒体与文法学院 | 849 | 24 | 51 | 25 | 1 | 4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940 | 38 | 56 | 28 | 1 | 6 |
基础教学部 | 21 | 1 | 1 | 1 | 0 | 0 |
合计 | 6952 | 238 | 417 | 208 | 7 | 36 |
备注:
1.此表中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学干部”的比例基数为本学院参评团员总数(即2019年9月交纳团费的团员人数+新发展的团员人数);
2.先进个人占共青团员数的9%,其中优秀共青团员为6%;优秀团学干部为3%;
3.“五四红旗团支部”为二级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5%。
九、评选细则
五四红旗分团委 | 面向各学院 分团委 | 不超过全校分团委总数的 45% |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关注时事,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注重学习实效,切实提高广大团员学习热情和知识素养; 3.能够出色地完成“推优入党工作,向上级党组织输送高素质人才,切实起到党的后备军的作用; 5.重视学生骨干培养,能够向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和各学生团体输送学生骨干; 7.拥有坚固的宣传阵地,日常宣传工作开展良好,积极开辟网络宣传阵地并及时向学校团委报送优秀的主题活动推送; 8.建设能让学生成才的特色服务项目,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比赛训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有学生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10.团组织关系转接(含“智慧团建”转接)工作、“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参与情况; | 1.申报单位必须上交书面申请及申报事迹材料,无申报材料者,不纳入评选之列; 2.申报单位需提请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通过; 3.学校团委组织成果展示答辩,进行公开评选; 4.申报单位在学校团委布置的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的,由学校团委综合权衡后予以加分;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面向各学院团支部 | 不超过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5% | 1.组织建设: (1)团干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密切联系青年,带头遵守团章团规,带头严格自律,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本色。团支部书记向全体团员述职并接受团员测评; (4)重视做好团的宣传工作,投稿稿件被学校团委、学院分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学校团委官网、校报、团报等采用;
(5)团支部成员参与“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积极性较高。 3.限制条件: (6)团支部(班级)的学生宿舍内无饲养宠物、使用违章电器等违规记录。 | 1.材料申报:各参评团支部需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突出重点工作,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所属分团委提交书面申请,明确参评意向; 2.学院分团委初评:根据团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各分团委对各支部进行初评,挑选不超过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20%的团支部上报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学校团委; 3.校团委评选:在各分团委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采取线上微信公众平台投票及线下评委会成员评选的方式,确定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 4.校团委对获选的支部名单予以公示。 |
优秀共青团员 | 面向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共青团员 | 不超过团员总数的6% |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 1.凡符合评选资格的全校学生团员均可自行申报、复印并填表(附个人主要事迹); 4、4月13日中午12:00前,申报人务必将申报表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等待所在团支部及学院内组织综合评审; 5、4月14日-4月22日期间,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 |
优秀团学干部 | 面向在团支部、学院分团委或校团委担任工作职务的团学干部 | 不超过团员总数的3% |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4.热爱团学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完成“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积极完成团学组织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密切联系同学,虚心向他人学习,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能够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6.限制条件: | |
面向在班级、学生社团、大学生艺术团、学院学生会或校学生会担任工作职务的团学干部 | ||||
共青团标兵 | 面向符合优秀团学干部的评选条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学干部的称号的团学干部 | 各学院1人 |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 1.欲参评的团员首先需向所在团支部做自我推荐; |
优秀志愿者 | 面向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志愿者 | 名额不限,以取得实际成绩为评选依据自行申报 | 1.政治立场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紧密联系广大同学,深得同学信任和拥护,品德优秀,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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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之星 | 面向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共青团员 | 名额不限,以取得实际成绩为评选依据自行申报 |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5.持续参加大学生艺术团训练、演出,无旷课、请假情况的同学。 |
十、时间安排(请掌握好时间截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3月29日 | 就相关评选细则征求部门意见,下发正式通知 | |
4月3日—4月12日 | 申报人填写表格 | 受新冠疫情影响,原定自行复印表格、打印成绩单、接受宿管部门资格审核,由申报人本人携带申报表及个人相关证件,到北区三号楼(118室)找叶老师进行宿管情况资格审核,现改为各院分团委收齐个人评优材料后结合后勤所提供名单进行统一的资格审核。 |
4月13日中午12:00前 | 申报人将申报表交至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整合后上交分团委 | 等待所在团支部及学院内组织综合评审 |
4月13日中午12:00前 | 申报支部完成《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上报校团委 | 二级学院团委将盖章的纸质版 (附件二)汇总后上交校团委(比例按120%),电子版发至 sicfltuanwei@163.com。 |
4月14日—4月22日 | 各学院在学院公示栏中对拟推荐的先进个人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情况进行公示 | |
4月23日下午16:00前 | 各学院分团委全部申报评选材料及《2019—2020学年共青团先进评选汇总表》、《2019—2020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表彰公示回执》交至校团委,进行终评审批 | 学院纸质版盖章确认交至校团委(由于新冠肺炎,上交时间待定),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学校团委邮箱 sicfltuanwei@163.com,供校团委审核。 |
4月29日下午16:10 | 八号楼二楼报告厅,各学院分团委工作成果展示 | 由于新冠肺炎,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
5月2日—5月4日 | 校团委公示最终名单,听取意见 | |
5月4日 | 举行表彰大会 | 由于新冠肺炎,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
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 2019-2020 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沪工外院团〔2020〕1号 关于开展 2019-2020 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1).pdf
共青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