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共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109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校建校 20 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升共青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发挥共青团在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集中展示新时代工外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校广大青年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为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示范性高职院校,创建全国一流民办高校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校团委决定在2021 五四期间推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的基本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申报对象应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果上。

2.坚持结果导向。申报对象应当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明显成效、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要重点考察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响应组织号召发挥作用的情况。

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充分认识到评选工作的重要性,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比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查,做到宁缺勿滥,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并接受监督。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应主动争取二级学院党组织的支持,将评选开展情况及结果及时向二级学院党组织汇报。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在评选表彰过程中育人的重要意义,在选树典型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对先进典型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 努力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成为榜样的意识,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 评选对象

1.学校保留团籍的教师团员;

2.学校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各二级学院团支部;

3.学校注册在籍、全日制就读的团员。

三、评选项目

1.集体奖项: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2.个人奖项:优秀分团委书记、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特色之星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1.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0日 16:00;

(2)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截止时间:2021 年 4月 9日 12:00。

2.个人奖项:

(1)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二级学院分团委截止时间:2021年4月 9日 12:00;

(2)二级学院分团委报送至校团委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20 日 16:00。

五、关于表彰

1.表彰方式:向被评选出的老师与学生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根据学校《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励规定”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给予奖励;

2.表彰奖励:被评选出的对象将在“学校 2020-2021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进行统一表彰奖励。校团委将组织部分“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志愿者”获得者代表进行典型经验的分享交流。

六、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班级团支部召开专题团组织生活会,将评选通知传达至每位团员。各项申报表格报送至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初审后报送至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核, 并经过不少于3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校团委,报送时附公示情况及回执一份

2.2020-2021 学年包括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和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3.个人奖项中“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均不可重复参选,但可依据申报者具体情况与“优秀志愿者”“特色之星”叠加参选。

七、相关说明

1.“优秀分团委书记”申报材料需附 2020-2021学年个人工作总结(突出重点工作)字数不少于1500字;“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和“特色之星”申报材料需附个人事迹(含每次活动记录、自我感想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五四红旗团支部”需附集体事迹申报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五四红旗分团委”需附集体事迹申报材料,字数不少于3000 字;

2.“特色之星”申报材料需附相关比赛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资质的证明;

3.所有项目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规范填写,加盖有效公章;

4.推荐评优汇总表(附件 9)由二级学院汇总填写,并加盖二级学院分团委公章,于 4月 20日前将汇总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将电子版材料按文件名“学院名称-五四评优”发送至校团委邮箱:sicfltuanwei@163.com;

5.参评集体和个人需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并上交相关材料,于指定截止时间报送至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成绩单证明可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核对后自行打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即可。

八、名额分配

注意:

1.此表中合计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学干部”比例基数为全校参评共青团员总数 6069人(即 2020年 9月交纳团费的团员人数+新发展的团员人数),其中“优秀共青团员”占全校共青团员总数的6;“优秀团学干部”占全校共青团员总数的3

2.此表中各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学干部”名额分配以各学院团员总数为测算基数,再结合“2020年度团学组织年终工作总结评估述职会”的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3.校团委及直属下级团组织各获评一个“共青团标兵”名额;

4.此表中“五四红旗团支部”为二级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5, 各学院上报团支部数量可为“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参考数据”的

1.25 倍,通过举办线上投票与线下展示答辩的方式综合评选得出。各二级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获评情况以评选结果为准。

九、评选细则

十、时间安排(请掌握好时间节点,逾期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田一涵顾秦汁联系电话:68020639

电子邮箱:sicfltuanwei@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 505 号四号楼一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399


附件:1.《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

    2.《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优秀分团委书记评分表》

    4.《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优秀团学干部申报表》

    6.《共青团标兵申报表》

    7.《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8.《特色之星申报表》

    9.《2020-2021学年共青团推荐评优汇总表》

    10.《2020-2021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表彰公示回执》


共青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主题词:共青团 先进 表彰 通知

主送: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抄送:党办、学工部、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共青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