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15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持续深化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推动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按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工作部署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和全国学联秘书处下发的《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和统一部署,以及遵循《关于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精简各级学生会部门和骨干数量的通知》(沪工外院团〔20207 号)的要求(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开展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二、标准

见评估项目清单(具体内容见附件1中所列项目)。

三、流程

评估工作由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要落实《通知》要求,深入自评并开展复核。

1. 自评和公开。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对照清单中的第115项具体项目逐项对改革进展进行自评。自评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须在其主要新媒体平台上参照公开模板(见附件2)公开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推进改革情况,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自评和公开环节于9月中旬前完成。

2. 满意度测评。校团委、学生会统筹抽调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有关同志组建工作组,对完成自评的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须实地随机抽取不少于20名学生,组织填写调查问卷(见附件3),以对评估项目清单中的第1617 项形成结论。

满意度测评环节于923日前完成。

3. 备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推进情况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完成上述环节工作后,在评估备案表(见附件1)上由所在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工作组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报校团委、学生会处备案。

评估备案表务必于93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

4. 复核。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自评公开内容进行复核。复核时主要查阅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常委会和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辞精神,改革自评情况和其他各类评估项目支撑材料,访谈部分学生会工作人员和普通学生,访谈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有关同志,复核结果反馈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分团委、学生会组织(反馈意见模板见附件4)。复核结果与自评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准修正备案。

复核环节将于10月上旬开展。

5、评估总结。校团委、学生会深入总结评估工作和改革推进的整体情况、典型经验、问题不足,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会同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台账(见附件5)、评估备案表及对复核各二级学院的反馈意见一并报送校党委处。

6. 检查。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力量,对各二级学院进行全面检查。

四、工作要求

评估工作应秉承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允、把握节奏。根据《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和《通知》,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为自评责任人,工作组组长为复核和满意度测评责任人,校团委书记为评估工作责任人。对有关二级学院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和个人失职失责、落实改革不力、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中青联发〔20204 号)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曝光。



附件:

1.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2.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自评公开模板

3.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满意度调查问卷

4.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反馈意见模板

5.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台账



共青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1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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