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做好第十二期业余团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2-04-14浏览次数:17

 2022 年是共青团成立 100 周年,100 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始终坚定不移跟党走,团结带领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前赴后继、勇当先锋,书写了中国青年运动的华章。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增强广大青少年对共青团的认识,根据《团章》和共青团发展团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中青办发〔2016〕6 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校团委就本学期团员发展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入团条件
 各团支部要根据《团章》中入团的基本条件,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坚持“加强培养、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的原则,严防“关门主义”“全员入团”“突击入团”等不良倾向,严把团员入口关,规范团员发展程序,严格落实入团“十步曲”,确保整个入团过程中严谨规范,符合有关规定。
 二、发展团员的名额及段号分配
 今年,以各二级学院、部非团员学生人数为依据,制度出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团员发展计划数(附件 1)。
 三、规范入团程序
 1.在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第十一期业余团校中,总评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附件 2),不得参与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第十二期业余团校学习。
 2.由学生本人自愿向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1000 字以上,红色双线信稿纸),团支部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
 3.入团积极分子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指定 1-2 名正式团员为培养联系人,了解情况(听取辅导员、任课老师的意见)并进行思想教育,向院分团委递交入团申请书备案名册(附件 3)。各分团委于4月28日12:00前将第十二期入团申请书备案名册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sicfltuanwei@163.com,同时将盖章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4.请各学院分团委根据《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第十二期团员发展工作安排》(附件 4)做好团员发展的相关组织工作。
 5.校团委将在入团积极分子申报工作结束后,举办业余团校(附件5)并安排团课考试。入团积极分子在通过团课考试后,经团支部认真考察,听取培养联系人、团员、群众(学校包括:团委书记、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同学)意见后,报学校团委公示通过,确认为发展对象。
 6.发展对象确认后,组织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确定2名入团介绍人,并如实填写介绍人意见。
 7.经团支部委员会对入团申请人的志愿书进行审查,然后提交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团员必须经过团支部大会逐个讨论并表决通过(取得团籍,团龄起算之日),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或投票(附件 6),并汇总票决情况(附件 7)。本支部团员应到人数不得低于 50%,并形成支部决议填入《入团志愿书》。
 8.《入团志愿书》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还需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团费起交之月)后才能成为团员。二级学院分团委应在3个月内召开全委会对新发展团员逐个讨论、审议、表决。
 9.二级学院分团委应认真填写团员证各项信息,贴好本人照片,统一编号,报校团委审核,加盖印章生效。
 10.团员证办理完成后,由二级学院分团委安排举行入团仪式,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
 11.请各支部围绕团员发展的主题过好一次支部组织生活,并且安排好相关实践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第十二期业余团校计划表
 2.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第十一期业余团校总评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
 3.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第十二期业余团校入团申请书备案名
 4.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第十二期团员发展工作安排
 5.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第十二期业余团校安排
 6.团支部接收团员表决票

 7.团支部接收团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沪工外院团〔2022〕3号 关于做好第十二期业余团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