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18-2019 学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星级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和优秀社长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展示和拓展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社团活动对校园文化生活的引领作用,调动社团活动的积极性,校团委及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决定开展“2018-2019 学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星级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和优秀社长”评选工作,表彰在社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团、指导老师和社长,特制定如下评选办法:
一、评选方案评选三星社团1 个,二星社团2 个,一星社团5 个
二、评选对象目前我校注册在籍的社团
三、评选时间2019 年5 月
四、评审委员会构成答辩委员会:校团委老师及校社团联合会代表线下评比委员会:全校全体学生
五、评选主要内容
(一)网络思想建设
(二)组织建设
(三)活动开展情况
(四)社联活动参与度
六、评选程序
(一)校内各社团根据《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星级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和优秀社长评选细则》,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交材料(电子版),于4月15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sicfltuanwei@163.com。
(二)待校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材料后组织线上及线下公投,并对社团成员进行抽样调查。
(三)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答辩,各参选社团派1-2 名代表按照
《评选细则》内容进行五分钟的答辩。
(四)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社团上交材料以及答辩情况进行考核,并依评分细则表评定分数。
(五)工作组进行最后的核定分数以及评选,并最终由校社团联合会统一进行结果公示。
七、工作要求
各社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或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一)年度内校社团联合会组织活动参与度不达60%的社团不具备参选资格;
(二)经校社团联合会认定违规举办活动拉赞助或张贴宣传品
(两次及两次以上)的社团,不具备参选资格;
(三)社团成立年限不达两年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四)评选过程中,参选社团有欺骗作弊行为或其它严重违反评选办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若参选社团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经评审委员会研究认定后可取消其参选资格。
沪工外院团〔2019〕6号 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星级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和优秀社长的通知.pdf
附件1: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星级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和优秀社长评选细则.pdf
共青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